盘点4月海关出了哪些新政

发布日期:

2023-04-30

作者:

联合利丰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8号

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

为保障我国生物安全,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2023年版)》及海关总署相关公告,海关总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30号

关于防止利比亚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3年3月27日,利比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有5家农场发生O型口蹄疫,涉及易感动物有225头牛和11520只绵羊。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关于防止利比亚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

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等8部公告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指定监管场地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公告、2019年第80号公告、2019年第81号公告、2019年第89号公告、2019年第92号公告、2019年第108号公告、2019年第114号公告、2019年第165号公告等8部公告。  

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19年第74号等8部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2号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水产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有关马来西亚水产饲料输华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4月1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来西亚水产饲料进口。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水产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3号

关于进口西班牙鲜食柿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鲜食柿子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4月1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鲜食柿子进口。

关于进口西班牙鲜食柿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4号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马来西亚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关于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4月1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进口。

关于进口马来西亚鲜食菠萝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5号

关于进口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输华检疫要求的规定,4月14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进口。

关于进口法国鲜食软枣猕猴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6号

关于进口法国饲用乳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有关法国输华饲用乳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自4月16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法国饲用乳制品进口。

关于进口法国饲用乳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7号

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HS/T 71—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关于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8号

关于进口西班牙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西班牙王国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关于西班牙扁桃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的规定,4月20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西班牙扁桃仁进口。

关于进口西班牙扁桃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关于进口法国种猪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中国从法国输入种猪的检疫和卫生条件的规定,现将法国输华种猪检疫和卫生要求公布如下。

关于进口法国种猪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0号

关于进口法国猪精液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法兰西共和国农业与粮食主权部关于中国从法兰西共和国输入猪遗传物质卫生条件的规定,现将法国输华猪精液的检疫和卫生要求公布如下。

关于进口法国猪精液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1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尼加拉瓜的经贸往来,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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