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4249.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1%,成为外贸新亮点。
正在等待出口的市场采购货物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目前,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范围已经扩大至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等31家市场。
为促进市场采购业务的健康、长足发展,海关根据“包容审慎、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原则,充分评估申报来源、现场查验等风险因素,复制推广成熟区域海关监管经验,根据“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与地方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让政策红利惠享企业。在放得开的同时,运用科技手段,通过数据分析、物流监控等手段,加强后台监控管理,不断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规范发展。“现今试行市场采购贸易全国通关一体化,能极大地缩短企业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据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军介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解决了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无增值税发票的贸易难题,有效降低外贸门槛。试行市场采购贸易全国通关一体化将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台州海关关员对市场采购货物办理转关手续
“全国通关一体化下,我们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每条货柜物流成本降低了约1000元人民币,大大缩短了货物在国内的通关环节和时间。”汕头市快时递商贸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说。
文章来源:海关发布。